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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、鄭琪芳/台北報導〕監委趙榮耀、黃武次調查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,涉竊占台北市陽明山區國有土地,興建「七七行館」豪華溫泉別墅一案,認定國有財產署、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及台北市政府,違法不當出租與分割國有地,將「倉庫」與「水塔」核准改建別墅,對違建及貨櫃地下室消極延宕查處,「嚴重怠忽職責、自失立場」,通過糾正這三機關。
劉1.3億貸款淪呆帳 移請查處
趙榮耀表示,前中國農民銀行八十七年間以無擔保授信方式,貸款給劉政池實際負責的大衛營實業、廣益科技等公司,共一億三千三百萬元,後來淪為不良債權,農銀被迫出售不良債權,導致鉅額損失,劉實際負責的中華尖端導磁科技公司及其親屬,竟以四千多萬元低價購回,價差九千萬元,貸款核貸至不良債權移轉過程有無不法、款項怎樣追回等,都移請法務部查處。
趙榮耀指斥,本案是國有非公用土地,被違法大幅度租用、使用,尤其在珍貴的國家公園範圍內,國有土地被鯨吞蠶食,為社會大眾所不能忍受。黃武次說,希望公務員在維護國有財產時,像維護自己財產那麼用心用力,就不會有類似事件發生。
兩監委認定,國產署未善盡督導職責,對承租人於國有土地申請建築的申請要件及建築面積未嚴加規範,北區分署審查流於形式,都屬嚴重懈怠職務。
至於陽管處,無視本案爭議建物自八十七年起一再遭查報違法增修建,竟延宕十多年未依法處置;台北市北投區戶政事務所八十八年三月將「倉庫」再行編釘門牌,士林地政事務所八十九年四月,將實體仍在的「倉庫」辦理滅失登記,都有違失。
監委批評,陽管處、北區分署及市府九十三年間就獲報這起國有土地遭竊占,施工暗埋貨櫃地下室,卻草率結案,難辭其咎。
國產署則指出,近幾年已陸續修改法規,直轄市內的國有土地承租地不再讓售,且國家公園內三個核心區不出租、也不出售,可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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